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所科技大學女職員去年上班時,發現自己的馬克杯有異味,一聞之後懷疑是精液的味道,之後又在辦公桌下發現一個小型密錄器,懷疑是同辦公室的劉姓男工讀生所為,憤而提告,警方在杯子內驗出劉男的DNA,他才承認射精在該女職員的杯子及抱枕上。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攝影者Cecilie Langnes, flickr CC License)
檢方調查,林姓女職員去年11月上班時,發現杯子跟抱枕上有不明液體跟腥味,覺得噁心,3天後又在辦公桌下方發現一條線,一看竟然是小型密錄器,懷疑自己可能遭偷拍,於是報警處理。
檢方查出,在學校擔任工讀生的劉姓男大生疑似暗戀林女,趁四下無人時潛入辦公室,自慰後將精液裝進她的杯子,過程中不小心沾到抱枕,但劉男矢口否認犯案,直到杯子上的檢體驗出他精液DNA,才坦承犯行,但他否認有裝裝設密錄器。最後劉男賠償數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北檢昨(10)日將劉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