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家民宿未取得旅館業登記證,遭當地縣府開罰18萬元,沒想到業者將民宿改名後繼續營業,被檢舉後再次被開罰18萬。對此,業者矢口否認有營業,想透過打官司抗罰,但最後卻因為民眾打卡留言「今晚住的民宿超爽的喔」,戳破業者謊言,敗訴收場!
▲有旅客在民宿臉書上打卡留言。(圖/翻攝自羅東夜市let's Go日租民宿臉書)
一名劉姓業者在宜蘭違法經營「羅東夜市Lat's Go」,在2015年時被政府開罰18萬,後來遭到民眾檢舉以「漫漫屋」繼續營業,再次遭到政府處以18萬罰鍰並勒令立即停業,但男子辯稱第一次被罰後就再也沒營業,因此想透過打官司抗罰。
男子在法院堅稱,有請知名訂房網站關閉訂房功能,也請網路廣告業下架廣告,但似乎未完全撤除乾淨內容。此外,也未與合作的「網路寫手」、「部落客」聯繫溝通,才導致相關營業訊息被散布,因此認為不能把責任歸在他身上。
▲業者改名為漫漫屋,有民眾在臉書上打卡。(圖/翻攝自羅東漫漫屋臉書)
但業者的種種理由,最後被網友留言打臉,2016年2月9日有旅客在漫漫屋臉書寫道「今晚跟龍貓」,另外,4月時「羅東夜市Let's Go」臉書也有人打卡「今晚住的民宿超爽的喔」,當場戳破業者謊言。
此外,法官也依據,劉男更改民宿名稱後,仍繼續刊登「羅東漫漫屋NT1,539元最優惠價格保證……這家飯店有5間客房」等資訊,認定業者確實繼續違法營業,因此判劉男敗訴,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