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違法案,繼6月首波搜索並聲請羈押禁見時任永豐金控董座何壽川等人後,昨天展開第二波搜索約談,經漏夜複訊,今早將永豐金控副總經理陳佳興聲押禁見。
▲日前永豐金控董座何壽川等人遭聲押禁見。(圖/資料照)
北檢指出,永豐金控副總經理、永豐銀行營運總督導、永豐金租賃公司董事、永豐金香港財務公司董事陳佳興因重罪、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黃、張姓女子等2名證人請回。
北檢偵辦永豐金控疑違法放貸案,6月16日發動搜索約談行動,17日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台北地院18日認定何壽川等3人涉違證交法的背信等罪,加上有多名重要關係人未返國接受調查,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近日比對查扣證據文件、12日提訊何壽川後,為釐清案情,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至於李俊傑滯留海外未歸,若持續傳拘未到,將發布通緝。
檢調調查至少三大塊案情,何壽川等人自民國98年10月間起,以永 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境外Grand Capital Limited (下稱GC公司),疑違法放貸予境外無 實際營運的紙上公司J&R Trading Co.Ltd.新台幣50餘億元。
以及永豐餘集團透過YFY、元太科技,投資三寶 建設董事長李俊傑控制的紙上公司Giant Crystal(GC )可交換公司債,並透過境外公司層層控制,最終控制了上海1788房地產大樓。
還有,102年永豐銀與台銀共同主辦無抵押貸款4.3億美金給Star City等4家三寶集團的紙上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