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又是一位自以為懂讀心術的人!台中一名陳姓男房東被一名女房空指控,趁機在租屋處房內4度正面熊抱她,氣得她一狀告上法院。台中高分院最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陳男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共9萬元,不得再上訴。
▲女子遭男房東熊抱。(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聯合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前年12月27日晚上,女房客因套房鑰匙遺失,因此打電話請陳姓房東幫忙開門。陳男到場後,先是在樓梯間無故正面熊抱女房客2次,接著幫女房客檢查熱水器時,再度趁機擁抱女子,被女子推開後,他又伸手摟住女子腰部,強行把女子拉自己大腿上,一直到女子表明她哥哥已在樓下,陳男才作罷。
針對女房客的控訴,陳姓男房東除了否認性騷擾,他還反質疑女子哥哥,「如果她不喜歡的話,當時為什麼不大叫?」對此,女子哥哥則回應,「那是因為妹妹當時已嚇到叫不出來」。全案經過審理後,台中高分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陳男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共9萬元,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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