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浩譯、蔡駿琪/新竹報導
民眾在道路上開車,一不留神很容易會被測速機拍照吃上罰單,但現在新竹縣芎林鄉有一位民眾因為不滿告示牌三分之二的面積被廣告遮蔽物擋住,認為標示不清提起行政訴訟,法官以警方無法證明有明顯告示判定民眾免罰。
▲速限警語先前被違規廣告遮蔽大部分面積。
道路上車流量來來去去,但駕駛一不留神超速被拍下,荷包就瞬間失血,但現在有警方抓到民眾超速,卻因為違規廣告擋住警示,被法官判決不用罰。
去年10月徐姓男子開車行經新竹縣芎林鄉富林路段,被警方用移動式測速機拍到超速,但男子認為告示牌有三分之二的面積被違規廣告遮蔽,指稱不明顯,憤而提起行政訴訟。
▲因違規廣告遮蔽被罰,憤而提起行政訴訟。
交通隊組長湯慶郎表示:「日後本局將要求同仁於執法前先檢視前方測速告示牌是否有遭障礙物遮蔽,如有障礙物遮蔽,先行排除再執法」。
徐姓男子事後自行蒐證一連提出3張現場畫面,儘管警方認為照片都在違規事發後不能算數,但法官卻以警方無法證明有明顯告示,再加上說詞不一,因此判定民眾免罰。
民眾:「如果說站在安全的立場應該要告示清楚一點,這樣會比較合理一點,不然你不知道而被處罰會比較不合理。」
重回事發地點,引發爭議的告示牌已被向上拉高清楚可見,而對此判決,民眾表示贊同,但不管如何民眾行車時最好多加留意車速,因為罰錢事小,車速過快很有可能釀成危險。
▲現場警語已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