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對於外界質疑內政部與婦聯會達成協議後,刻意不提及婦聯會要求「不再針對勞軍捐進行任何主張」等條件,如同提供婦聯會保護傘一事,內政部表示,婦聯會有提出訴求的權利,但政府不一定要全盤接受,且本案後續走向仍需視與黨產會、婦聯會協商情形而定。
內政部說明,作為政治團體主管機關,依法應輔導婦聯會會務及財務正常運作,內政部除了曾經於今年1月18日派員前往婦聯會實地查訪,輔導婦聯會配合辦理財務申報外,也就婦聯會章程對於會員加入及選任職員的規定,不符合人民團體法揭示的民主原則,以及會務運作遲緩、會員代表大會4年才召開1次等問題,積極要求婦聯會修正相關規定,對於婦聯會決定轉型為財團法人基金會,以更加符合該團體之公益性質,未來運作及監督也更加法制化,內政部對此表示尊重。
至於勞軍捐全貌的釐清,仍有待政府及民間持續蒐集歷史檔案,未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政治檔案法通過後,內政部也會配合相關法令辦理。有關婦聯會主動表示欲捐款及辦理組織轉型等,內政部已規劃與黨產會等各機關組成專案小組,輔導婦聯會轉型及處理爭議資產,並加強政府監督密度,確保各公益任務得以執行、運作不受特定人士控制、賸餘資產依法處理,以符合社會大眾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