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劉姓男子,利用手機交友軟體結識一名「辣妹」,兩人出遊發生一夜情時,劉男摸到平胸才驚覺,原來辣妹是個男兒身,嚇的趕緊尖叫逃跑。事後「平胸辣妹」竟提告性侵,但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過程中並無強制性行為,因此劉男獲判無罪。
去年四月,劉男利用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70公分、50多公斤,黑色長髮、面容姣好的女子,劉男一見鍾情,兩人相約凌晨開車看夜景,又到KTV續攤暢唱歌,辣妹過程中幾乎都不說話,劉男原以為害羞;之後更帶去旅館開房間,沒想到劉男一觸碰胸部,才驚覺「怎平平的!」,才問是不是男生,沒想到辣妹反問「我有說過我是女的嗎?」讓劉男嚇到落荒而逃。
沒想到事後,辣妹認為遭到羞辱,竟憤而提告性侵,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劉男165公分、60多公斤,與被害人體型相差不遠;且過程當中能逃離的機會很多,因此裁決劉男無罪。(整理:實習編輯林顥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