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馬祖報導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一名黃姓女下士因為腳傷,轉支援醫療連,但因為這名女下士並沒有任何醫療背景,連長只好命她操課時間讀軍事準則,但這名女下士卻廿五度摸魚,甚至投訴媒體他遭霸凌、性騷擾。檢察官將她依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起訴,她還向法官埋怨「連上沒幫我做過生日」。連江地院認為服從為軍人天職,判她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女下士認為換單位後,從沒人幫她慶祝生日。同袍反批:國家養不起仙女。(示意圖/蘇怡璇攝)
根據《聯合報》報導,這名黃姓女子是志願役,2013年9月入伍,原本是馬防部南竿守備大隊隊部及本部連下士,隔年因為「髕骨軟化」轉至醫療連。黃女只有彈藥保修專長,不具醫療專才,不宜參與醫療連實作訓練。所以每次實作訓練,都讓她操課時間讀彈藥安全手冊等準則。但這女子四個月內「神隱」25次,多次遭懲處。但這女子似乎不認為自己有錯,還哀怨地說「來到醫療連,從來沒有幫我做過生日」,認為自己遭排擠。
期間她爸爸甚至投訴媒體,指控「女兒熱誠從軍,卻慘遭霸凌,宛如洪仲丘第二」,還宣稱女兒遭性騷擾。報導一出,國防部聲明黃家人指控不實,軍中同袍反批「國家養不起仙女」,單位官兵也控告黃父恐嚇。而連江地院認為,醫院僅建議黃女的腳傷應避免跑步、劇烈運動、搬重物,並沒要她「休養」,長官讓她念軍事準則,命令並未違法;考量黃女已遭停役,不會影響同袍輕忽紀律,偵審期間她多次往來台、馬,應知警惕,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