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賺錢自己爽,虧錢員工扛?有女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PO文表示,分店一名員工薪水放在公司結果被偷,小偷是同事,但因毒品前科入監服刑,公司疑因討不回錢,先代墊之後,竟然要求當天上班的員工一起分攤,每人賠7500元共2萬2500元。
▲同事偷同事薪水,老闆要當班員工一起分攤。(圖/資料照)
女網友表示,公司有員工薪水遭竊,小偷是同事也認罪了,不過小偷後來因毒品前科入監服刑,公司疑討不回錢,代墊之後,才告知當天上班的員工要一起分攤損失,每人賠7500元共2萬2500元。
▲同事偷同事薪水,老闆要當班員工一起分攤。(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女網友說,老闆不是直接從正規薪資扣,而是從「季獎金」中扣薪,等於是公司損失卻要犧牲員工的福利獎金。PO文貼出後立刻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說,「可以投訴勞工局吧」、「唉,真的倒楣,找時間換工作吧,這老闆不值得為他效力!」也有人說,「獎金,是不包含在薪資中的,打勞工局也沒用,這是老闆的權利」、「當老闆穩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