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麟洛鄉長蔡志和因涉及工程弊案,今(9)日被屏東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下午,屏東地方法院裁定聲押獲准,蔡志和成為屏東縣內第七名因案下台或暫時下台的鄉鎮市長。
屏東地方法院下午5時40分左右裁定蔡志和聲押獲准,縣政府民政處長鄭文華表示,縣政府已展開派代作業,將盡快完成程序,明日上午看能不能完成派代作業。至於派代人選,鄭文華不說,他表示,「要先跑完程序」。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韻如表示,蔡志和從民國104年到106年間,在鄉公所的自行車專用道等工程中,收取回扣及圖利廠商,圖利件數雖沒超過10件,但圖利金額新台幣數百萬元。
▲屏東縣麟洛鄉長蔡志和遭收押禁見。(圖/中央社)
涉及這個案件被檢察官具體交保的還有前任鄉長李新煌以50萬元交保,李新煌4日才被屏東縣政府派代長治鄉長,長治鄉長許玉秀也因涉弊案被收押;另外,還有蔡志和的兒子以30萬元交保,1名包商以50萬元交保。
屏東縣這一屆鄉鎮市長因涉賄選案被判當選無效、或涉弊案被停職或官司在案的包括蔡志和一共9人,其中有7人因案下台或暫時下台;如果把代理長治鄉長的李新煌也算進去就是10人,屏東縣有33個鄉鎮市,涉案鄉長已近達1/3。
目前因涉弊案停職由代理鄉長上陣的鄉鎮市有屏東市、琉球鄉、鹽埔鄉、長治鄉和麟洛鄉(即將);里港鄉和三地門鄉因原鄉長涉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已完成補選;牡丹鄉長陳英銘也因涉弊案遭求刑,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中;獅子鄉長孔朝涉弊案,7日一審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