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一銀ATM盜領案,最高法院今(24)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刑度。高院日前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主嫌安德魯(Peregudovs Andrejs,41歲)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併科50萬罰金、罰金可易服勞務、服刑完畢驅逐出境,不法所得均沒收;車手米海爾(Colibaba Mihail,30歲)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併科40萬罰金、罰金可易服勞務、服刑完畢驅逐出境,不法所得均沒收;潘可夫(Niklae Penkov,34歲)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併科30萬罰金、罰金可易服勞務、服刑完畢驅逐出境,不法所得均沒收,全案定讞。
2016年7月9日到10日間,全台第一銀行的分行都傳出有ATM莫名自動吐鈔,且有多名外籍車手到ATM前取款,其中,在古亭分行取款的外籍嫌犯因行蹤鬼祟,遭民眾發現報案,匆匆遺留6萬元現金沒拿。一銀直到7月11日才發現受害,總計有20家分行、51台ATM,共損失8327萬元,震驚全台。專案小組於同月18日在宜蘭逮捕負責處理贓款的安德魯,也同時在台北市維多利亞酒店逮捕米海爾及潘可夫逮捕,並陸續追回7745多萬元。
雖然3人遭起訴後,各被求刑12年,不過一審各判3人有期徒刑5年、併科60萬罰金;至於其餘19名逃亡出境的外籍車手,已遭檢方發布通緝。
▲安德魯等3人。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