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國道施工再傳意外 高公局祭5點措施改善

記者馮珮汶/台北報導

車禍意外多,尤其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車禍通常都相當嚴重。根據平面媒體報導,車禍意外除了超速是主因之外,但施工造成意外卻比超速來的更高,近10年就造成43人死亡。對此高公局今(4)日做出回應,做出4點改善方式。

根據高公局統計,近10年國道共有85人因酒駕車禍死亡,而施工則造成43人死亡,比起超速的30人還更高。對此高公局回應,在施工地點至少1公里前就已經設置施工車、且每10公尺就會裝設1個交通錐。

高公局說,國道施工交通維持皆依據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規定辦理,該守則主要參考美國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Control Devices (MUTCD)訂定實施,將施工之交通維持管制範圍分為:前置警示區段、前漸變區段、緩衝區段、工作區段及後漸變區段共5個區段;依施工時間長短區分為長期性(超過5日)、中期性(日間未逾5日但逾2小時、夜間未逾5日但逾1小時)、短期性(日間未逾2小時日但逾30分鐘、夜間未逾1小時但逾30分鐘)施工、短暫性(未逾30分鐘)施工及移動性施工。

▲圖/高公局提供
 

根據高公局發佈的資料,100年後因國道施工過程造成之4起施工人員死亡事故,主要是用路人未注意前方施工相關警示而闖入工區,且發生時間多為深夜或凌晨時段;高公局已陸續於96年、97年及100年修訂該守則。

首先,在工作區域近端,增設標誌車用以加強警示及防範車輛於近端闖入施工區域;短期及中期性施工交通維持,將鄰近施工區交通錐改為充水式交通筒,增加反光警示與防護性。另外,施工交維之前漸變區及緩撞區段設置紅藍爆閃燈,增加警示設備;施工地點靠近鄰近車道者,橫向間距加寬(多封閉一車道施工),增加施工人員與用路人之反應距離。

▲圖/記者馮珮汶攝

最後,高公局說,經參考歐盟近期施工交通維持改善檢討報告發現,施工區之安全防護,多以增加前方警示為主,因此後續高公局針對「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將朝向加強前方警示設施修訂,以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施工狀況;同時將研議引進國外施工交通維持之機械化機具設備之可行性,減少施工人員未受機具保護之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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