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消失近半年後,昨(11)日首度出現身在大眾面前,李明哲出庭時,多次認罪自己惡意散布攻擊國家政權的言論,他更感謝「中國執法文明辦案」。對此,陸媒環球時報今天發表社評表示,「李明哲案教台灣人守大陸法律!」
▲李明哲昨天出庭。(圖/中央社)
環時社評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明哲是台灣居民,可以不理解大陸法律,但不能因為他不理解,法律就對他網開一面。環時社評提到,李明哲不理解、不尊重大陸法律,大陸的法律會教給他怎麼理解、怎麼尊重。
環時社評說,對於那些攻擊大陸法律不符合「國際規則」的台灣人來說,李明哲案就是一堂普及法律的ABC課,「什麼事情在台灣能做,在大陸卻不能做!」
環時社評表示,李明哲案的特殊性在於,李是以非政府組織(NGO)的名義「來大陸搞顛覆活動」,在台灣和一些西方國家,NGO就如同護身符,掛在身上就如同掛上了個「自由、民主、人權」的牌子,無論做什麼事都是合理合法的,但大陸不像台灣,「國際力量」喊兩聲就會發顫,大陸有自己管理NGO的法律,更有自己的法律尊嚴,誰的護身符也不管用,試圖借助「國際力量」迫使大陸改變法律,只會碰一鼻子灰。
環時社評強調,這次公審李明哲,有助於台灣輿論認清事實,「體會大陸法律的公正嚴明」;同時,它也有利於反擊境外輿論將此類案件往「打壓人權」方向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