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今年3月上網買安眠藥,結果賣方因故延遲出貨,為了補償承諾送上「精美小禮物」,沒想到警方在郵檢發現包裹裡有2瓶含毒催情液,因此將陳男移送法辦,經台北地檢署調查,確認催情液非陳男訂購,今(13)日裁定不起訴。
檢方調查,陳男因工作日夜顛倒、睡眠品質不佳,曾掛號精神科看病,為了解決睡眠問題,陳男在一家販售情趣用品的網站,訂購一罐「強效F之2」安眠藥,但賣家來不及出貨,特地致電給陳男道歉,表明要加贈精美小禮物做為補償,但包裹從中國大陸送抵台灣時,被司法警察抽檢發現2瓶催情液,內含有2、3級毒品的成分,依違反《藥事法》、《毒品防制條例》,將收貨人陳男法辦。
陳男供稱,自己是在繁體網站購買安眠藥,不知道賣方附贈的物品是何物,更出示訂貨單及通話記錄佐證,檢察官經查證確認2瓶催情液是賣方贈與,而情趣網站內容皆為繁體中文,客服電話也是02開頭,以致陳男誤認為台製藥品,認為陳男並無輸入未經許可藥品的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男子網購安眠藥。(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