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酒店小姐因家中變故急需用錢,向老闆崔男借30萬元卻無力償還,去年8月遭老闆夥同卓男在包廂內,以麥克風毆打後,被逼簽60萬元本票,再被帶回老闆家軟禁。友人張男出面喬事,雖把小姐從老闆家帶回自己住處,卻趁機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今(27)日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張男,另依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崔男和卓男。
《蘋果日報》報導,張男逞慾後又把酒店小姐丟回老闆住處,酒店小姐最後打電話報案才被警方救出;但張男否認性侵,辯稱兩人是性交易。由於酒店小姐全身是傷,加上崔老闆證稱,小姐遭性侵後有打電話向他求助,他致電張男追問是否性侵小姐,張男才說,事情就已經發生了。檢方認定,張男等人犯案,將3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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