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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城拉斯維加斯昨(3)日發生美國歷史上死傷最慘重的槍擊案,64歲槍手史蒂芬裴德克(Stephen Paddock)在曼德雷灣飯店32樓持槍往對街掃射,讓4萬人參與的音樂會「Route 91 Harvest」陷入恐慌,目前已知有59人喪生和500多人受傷。可怕槍案也在網路上引起討論,究竟這種情況下應該要跑還是趴下?
▲網友認為壓低身體逃跑才是上策。(圖/翻攝自推特)
PTT上網友熱烈討論「遇到高處掃射應該要先趴下還是先跑」,多數網友大推先跑,「趴下絕對是自殺」、「趴下就是活肉靶,最好辦法是壓低上半身然後快速跑向最近的掩蔽物」、「認真回:趴低身軀,找最近掩蔽物,以S形跑向目標」、「最基本動作應該是身體微蹲的先找掩蔽物」;但也有網友認為,雖然按邏輯來說應該要跑,但現場狀況混亂,能不能跑掉是個問題,而且也可能在逃跑的過程中受傷,不如「直接找死人當掩護啊」。
事實上,英國先前曾因恐攻而製作宣傳片,教導民眾遇槍擊事件如何保命,三招重點就是「逃生、藏匿、通報(run,hide,tell)」,聽到槍聲應立即逃走,切勿因他人猶豫拖慢速度,並將隨身物品留在原地。
另外也有專家表示,遇到槍擊要在最短時間逃離現場,同時觀察地形找遮蔽物躲藏,若真無掩護物,就以S形逃跑來混亂歹徒瞄準,無法逃離現場時,則要確保有地方藏匿,保持安靜避免吸引歹徒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