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消防員捕蜂捉蛇是否為「因公殉職」爭議未果,新竹縣21歲消防員林永軒10月下旬因搶救工廠火警時不幸殉職、國道公路警察局警員陳啟瑞8月在國道遭吸毒男子開車從後方撞擊身亡,政府單位認定皆為「因公死亡」,再度引發爭議。內政部長葉俊榮今(8)赴立院備詢表示,消防與警察工作性質特殊,過程都充滿風險,充滿英勇,但因執行勤務而死亡認定基準不同,需從制度面解決,「我有設定,我要努力爭取。」
▲內政部長葉俊榮承諾積極爭取放寬消防員因公殉職之認定標準。(圖/中央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葉俊榮與消防署長陳文龍等人,進行「改善消防人力短缺、裝備不足及捕蜂捉蛇業務歸屬」專題報告。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關切警消執勤風險,其指出,「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的撫卹金額度相差25%,約800萬元,請領時限也不同,有消防員在執行捕蜂捉蛇任務過程中,還在換裝就被蜇傷,卻無法因此獲得「因公殉職」撫卹金。
葉俊榮指出,不管捕蜂捉蛇、火災或任何勤務只要是消防單位派出的勤務,消防員有任何傷亡都是「因公」,因公之後撫卹認定有一定等級,例如「冒險犯難」就列為「因公殉職」,其他就是「因公死亡」,級數有差。葉說,認定標準對或不對都值得檢討,「難道得在國道處理車禍被撞死、難道要看到林永軒被火燒死才叫英勇?」葉俊榮承諾,會努力協調、爭取。
此外,內政委員會通過顏寬恆所提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應提請行政院針對捕蜂捉蛇勤務動用第二預備金,全面補助地方政府必要經費,將此業務自明年起全面回歸農政單位,以保障消防人員權益。另,原提案內容還有「亦不致消防人員因賴院長(行政院長賴清德)一句話.持續承擔不必要之勤務及風險」,因行政部門反對情緒性文字而刪除後,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