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13)日中午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討論訂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並獲得共識。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表示,為加強洗錢防制與國際司法互助,政院研擬制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將對國際詐騙與毒品案件偵辦有所助益,中國大陸與港澳地區也適用本法規範;未來通過後,將有助與他國共同打擊跨國犯罪及台灣在國際洗錢防制評鑑。
▲行政院13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訂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並獲得共識。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為衝刺明年國際洗錢防制評鑑,行政院前院長林全任內林曾在院會指示,推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財團法人法》及《公司法》等3項法案及修正案,以爭取明年最佳評鑑成績。賴揆上任後,行政院今天在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討論《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
徐國勇會後轉述指出,台灣目前跟大多數國家都沒有簽訂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未來完成立法後,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時可有所依據,有助於打擊跨國犯罪。
徐國勇說,根據該草案,刑事司法互助,本於互惠原則,可請求或提供協助事項包括取得證據、送達文書、搜索、扣押、禁止處分財產及返還犯罪所得等。不過該草案前提是兩個國家都犯罪違法的狀態,例如有國家吸食大麻合法,可是在我國是禁止,所以在跨國打擊毒品犯罪裡面,可以和同樣禁止吸食大麻的國家做一些協議。
徐國勇表示,制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是洗錢防制的重要一環,將可在第三輪評鑑中,讓國際知道台灣在洗錢防制上的努力,此外,也對打擊國際詐騙與毒品案件有所助益,將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這週四(16日)行政院會通過後,就會送到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