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邱姓房東,年初將桃園區住處5樓租給許姓房客,兩人簽約時,約定以每月1萬5千元承租,租約到2022年1月。沒想到兩人之後竟因Wi-Fi起糾紛,讓房客怒告房東,桃園地檢署最後依強制罪嫌將房東提起公訴。
▲因為Wi-Fi,房客怒告房東。(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當時租賃合約上,並未約定或限制電源的使用方式、時間,但出租沒多久後,邱姓房東得知房客在5樓裝設Wi-Fi,認為有產生電磁波會危害家人,今年3月11日至5月3日期間,多次在晚間到隔日上午7、8時關閉電源,讓Wi-Fi在該段期間無法使用。
房客遭斷電後,別說沒有網路使用,連電都沒得用。許姓房客因此感到十分困擾,認為權益備受影響,便狀告房東。全案經桃園地檢署偵察終結,房東被依強制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