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6)日發布第九屆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的罷免公告,黃國昌答辯指出,提案人孫繼正提出的罷免理由全是悖離事實的刻意曲解,他在國會的問政表現絕對禁得起檢驗。
▲談及自己遭罷免,黃國昌認為孫繼正提出的理由全都是悖離事實的刻意曲解。(圖/資料照)
提議人的領銜人孫繼正提出7大罷免理由書,其中指出,去年11月一群汐止的市井小民只是為了同婚修法爭議前往黃國昌汐止服務處陳情,沒想到其中一名陳情者的全名被公開在黃的個人臉書上,任由其粉絲肉搜霸凌。他認為,立委是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黃國昌不但沒有傾聽民意,僅因立場與他不同,就被仇視。
孫繼正說,黃國昌在選前針對選區民眾提出的7大政見訴求、12項幸福宣言中,並沒有包括推動同性婚姻修法暨子女收養。選後,黃國昌力推同婚修法,甚至送出草案,如此重大爭議法案事先未向選民說明,漠視民意,不適格為民意代表。
黃國昌於答辯書指出,孫繼正所提出的罷免理由書及文宣廣告,內容完全是悖離事實的刻意曲解。陳情事件並未事先告知,且在他立法院會務繁忙時,堅持要求立即在服務處會見。陳情人在服務處無理取鬧,事後卻又拒絕表明身分,不斷散布「沒有3000人就不見」的離譜謊言,令人難以茍同。
黃國昌說,「安定力量」日前甚至因為政治宣傳,滋擾他私人住所,讓人無法接受。
黃國昌指出,支持婚姻平權政策是時代力量在選前就承諾、表態的主張,更是他作為法律人的人權信念,透過積極立法,實踐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是所有立法委員責無旁貸的工作。
黃國昌並舉出擔任立委以來的成績單,包括出席率或質詢率100%、法律主提案綜計106筆、預算審查的合理增刪金額為財政委員會中最高,為地方爭取建設。他說,自己在國會的問政表現,絕對可以經得起檢驗。
黃國昌表示,獲取政治位置的目的,是要去實踐理念,不是為了保存政治利益,而去犧牲價值,更不應為了和稀泥,與不義的謊言妥協。他邀請所有朋友,再次共同展現推動改革的意志與力量,「站出來投票,讓我們再贏一次」!
罷免案於12月16日投開票,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暫定12月6日舉行。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6萬2798票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