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蔡姓婦人因懷疑丈夫出軌,委請徵信社「抓猴」。徵信社則稱為了打通警局高層、部屬記者、民代助理等,讓蔡女簽署4張抓姦契約,總費用高達221萬,但最後卻抓姦失敗,蔡女因此怒告徵信社,要求全額退費。
▲徵信社抓姦卻沒搜到證據,遭判退款145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2014年9月蔡女因懷疑在學校工作的丈夫自外養小三,委請徵信社跟監抓猴,並簽下跟監、抓姦、部署及針孔等4張契約,分別支付6萬、65萬、100萬及50萬的費用,共221萬元。但徵信社未確實跟監,且前往旅館抓姦時也未搜到保險套、用過的衛生紙等證據,最後無功而返,讓蔡女認為上當受騙,終止契約後向高雄地院請求損害賠償。
法官認為徵信社花4個月跟監,雖然未能找到足夠證據證明通姦,但應可獲得60萬元報酬;針孔屬違法,不得當通姦證據,因此認定該契約50萬元無效。最後判蔡女勝訴,並在調整其餘費用後,判徵信社需償還蔡女1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