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團體JYJ來台演唱 因7首歌主辦單位竟吃官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韓團JYJ2014年9月在南港展覽館開唱,連唱24曲回饋歌迷,但事後擁有歌曲版權的「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指控,「費斯特男孩」邀請JYJ來台開唱時,並未向他們申請授權,就逕自讓JYJ演唱「Be the one」等7首歌,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由於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提出版權證明,台北地檢署今(30)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費斯特男孩」和顏姓負責人。

檢方偵辦期間,費斯特男孩的顏姓負責人到案時承認疏失,宣稱願意和對方和解,但事後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檢方考量,費斯特男孩未取得授權,就讓JYJ公開演唱沒被授權的7首歌,依著作權法起訴費斯特男孩及顏姓負責人;至於協會並未對JYJ提告。

JYJ成員朴有天、金在中和金俊秀,三人曾是韓國天團東方神起的成員,但朴有天去年被控涉入性侵事件,雖然事後獲不起訴處分,但仍重創朴有天聲譽。

JYJ/翻攝自JYJ官方臉書

▲南韓團體JYJ先前來台演唱。(圖/翻攝自JYJ官方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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