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公布統一發票9、10月期中獎清冊,千萬元特別獎有15張,有人在中市南屯區楓和路全家便利超商買新台幣10元報紙,中千萬元大獎。有人繳2萬7000元補習費,中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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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首次有「補習費」發票中大獎的紀錄。賦稅署長李慶華說,明年起公司型態的補習班須繳納營業稅,獨資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若未向教育部立案者也需課營業稅,並開立統一發票。但其實現在就已經有補習班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提醒中獎人,務必在明年3月5日前兌獎,以免財神爺過門不入。財政部也建議消費者可多利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僅可增加對中無實體發票專屬獎的機會,若中千萬元特別獎,兌領時可省下4萬元的印花稅。
至於上期開出的11張統一發票千萬元特別獎,仍有3張未兌領,中獎民眾務必於明年1月5日前兌領,以免成為過路財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