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6年前,前總統李登輝的孫女李坤儀向兆豐商銀提告,為已故外公張聞當出聲,因為她認為銀行擅自把外公資金拿去投資外匯,李坤儀和她的表兄弟等繼承人一同控告銀行,針對銀行投資造成的180萬元美金損失(相當台幣約5400萬元),要求全數拿回。但昨(22)日判決確定李坤儀等人敗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她的外公張聞當幾年前過世時,把公司部分股份留給李坤儀與她媽媽;而李坤儀等人打官司向銀行求償,是因為外公張聞當過世前,委託銀行幫忙操作外匯交易,但外公過世後,銀行竟把他原先買進標的物賣掉,讓外公張聞當損失約台幣5400萬元。李坤儀發現損失鉅額後,認為銀行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法官認為銀行並沒有過失,因為她外公生前確實跟銀行簽約,如果她外公沒有在期限內補足擔保金,銀行就有權將她外公的美金存款解約,所以判李坤儀等人敗訴。(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