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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初審闖關通過引起勞團不滿,部落客「廣告小妹」也在臉書發表她的看法,認為台灣勞基法雖然嚴格,但無人滿意,原因就出在勞資雙方的不自律,資方的大老闆心態尤其嚴重,她同時也調侃邱議瑩的「錄音帶說」,笑稱「她很適合當諧星。」
廣告小妹在文章內指出台灣老闆的心態,「資方覺得勞工賣命是應該的,加點薪就該被當佛祖拜。」更提起前陣子跟老闆朋友吃飯,對方一直拿幫員工加薪1000元的事說嘴,讓她忍不住寫道,「瞧他得意的模樣,真想告訴他,1000元在台北算根毛。」資方長期的跋扈態度,讓資方只要稍微提出一點額外要求,勞方就會認為自己被迫害,形成一種惡性循環,「所以為了保障勞工、讓勞工安心,於是勞基法越修越嚴格。」
▲反對勞基法修惡,勞團抗議躺中山南路。(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她以自身經驗說道,「資方需要彈性才能賺錢的道理,這也是為何美國勞基法很寬鬆,什麼年終、特休、加班費勞資雙方自己協調去。瞧瞧美國廣告業,什麼福利都很差,可還是一堆熱血青年往裡面跳。因為一旦能夠證明自己的實力,勞方便可以開條件。」認為這是一個自由市場,本來就是雙方依照各自籌碼多寡去談條件。
反觀台灣的勞基法雖嚴苛,但卻沒有人滿意,廣告小妹說,勞資雙方自律是需要誘因,只不過台灣目前的誘因實在太少,勞方難以有籌碼和資方談,問題就出在老闆、主管常常人才、人力分不清,加上沒有判斷力,最後只好看誰嘴巴甜、背景硬、學歷高就捧誰,「資方可以給勞方錢,錢是個好東西,可台灣資方處在食物鏈底端是能賺多少錢(尤其是不逃漏稅的企業)?錢沒有給夠,資方憑什麼跟勞方提要求?」(整理:實習編輯鄭餘蓉)
▲「廣告小妹」在臉書發表對勞基法的想法。(圖/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