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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促黨、愛國同心會等團體,過去在街頭活動惹出不少爭議。立院在12月4日審查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組織犯罪的相關要件,因為不管是幫中共發展組織,或是最近幾個共諜案,最後的判刑都輕到讓人看不下去!
▲陳抗活動現場五星旗飄揚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將來量刑就以內亂外患罪來講,會比較符合賣國的比例原則,否則依照我們現況,賣房子賣到凶宅判一年兩個月,你出賣國家,幫中共組織間諜網,也只判一年兩個月,我想這是國人不能夠容忍。」
藍綠兩黨聯手通過審查,未來若是三讀通過新法案,紅色、黑道政黨可重判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且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因為過去的法律必須持續"且"牟利,才算組織犯罪,將鬆綁為「持續性"或"牟利性」,均可定罪!
▲中國特工每年進出台灣估計10萬人次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像一些偽裝的政黨,偽裝的陳抗團體,它的利益是藏在境外,比方說在中國,可是在國內,它除了個人個別的犯罪行為以外,明明就有組織的串連,卻沒有辦法,用組織犯罪的條例來辦,所以我們來更新這樣的法律。」
不管是組織犯罪的重修,或是未來當共諜不再用國安法定罪,而改以內亂外患罪,似乎都是衝著特定團體跟政黨,不再容忍叛國者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