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1名陳姓男子,今年4月16日下午3時許,騎車行經民安西路巷弄時,瞥見1名獨自漫步的正妹小萱(化名),陳男頓時色心大起,將機車停在巷尾後守株待兔,趁小萱步出巷口之際,他隨即加速奔跑靠近對方,先是用力抓了小萱胸部一把,並用腳把對方絆倒在地,再假好心扶起小萱後攀談搭訕,新北地院今依性騷擾防制條例,判陳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萱應訊時表示,那條巷口明明寬敞無比,可供3人並排行走,當天她購物結束後走在巷內,陳男突然走到她身旁,伸手強抓她的胸部,還伸腳將她拐倒在地,並試圖拉她進入暗處猥褻,她嚇得放聲大叫,然後起身快跑回家;小萱還說,她並不認識對方,但陳男事後竟透過友人約她見面。
陳男開庭時則辯稱,他已忘記當天出現在巷內的原因,但他真的沒有觸碰小萱胸部,矢口否認性騷擾犯行,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陳男罪證明確,今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陳男先襲胸再絆倒小萱遭判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