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惡劣!台中某公司幹部阿南(化名)去年10月間,邀請員工小林(化名)與其13歲女友(小芬)到他家喝酒聊天,阿南以玩「骰子遊戲」不斷向小芬勸酒,小芬酒醉後,阿南竟將自己平常服用的安眠藥佯裝解酒藥給小芬服用,小芬喝了昏睡躺在沙發上,阿南再以要上班名義支開小林,最後性侵小芬得逞,事後,小芬打電話告訴家人,由家人至「阿南」家,帶她回家並報警。台中高分院仍依強制性交等罪將他重判7年6月。
小芬遭灌酒後慘遭男友公司幹部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二審合議庭審酌,「阿南」(化名)僅為滿足自己的性慾,性侵13歲少女「小芬」(化名),犯罪手段卑劣,戕害少女身心健康至鉅,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被害人家屬70萬元,但仍不足憫恕,不適用減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間,「阿南」在公司與員工「小林」(化名)及其女友「小芬」聊天後,邀兩人到他家喝酒聊天,他準備啤酒及威士忌,以玩骰子遊戲,不停對「小芬」勸酒。
被害少女飲酒後,因不諳酒力意識不清,「阿南」就將平日服用的安眠藥2顆交給不知情的「小林」,佯稱安眠藥為解酒藥,由「小林」餵食被害少女,「小芬」服用後昏睡在沙發上。
「阿南」即要求「小林」返回公司上班,而支開「小林」,僅留「阿南」與被害少女獨處時,趁機性侵害被害人。被害人一度甦醒,發現遭「阿南」性侵害,即表示「不要」,但「阿南」不為所動,繼續性侵得逞。事後,被害少女打電話告訴家人,由家人至「阿南」家,帶她回家並報警,由一、二審法官從重判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