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疑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今(19)日遭調查局持搜索票上門搜索,但王炳忠堅持不開門,還開臉書直播。對此,律師林智群認為,檢警拘提搜索王炳忠在程序上是站得住腳的,但卻讓王炳忠不開門長達40分鐘,林智群質疑這個行為「其實有問題」。
▲新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王炳忠今日遭檢警上門搜索,但他卻堅持要等律師到場,還開臉書直播,雙方就這樣僵持40分鐘,直到警方請鎖匠破門,檢警才進入王炳忠住家搜索。
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以「王炳忠被搜索的法律問題」為題列出3點看法,第1點,他認為王炳忠是不能拒絕檢警進入搜查,因為搜索就是要保全證據,嫌疑人有配合的義務,甚至為防止嫌疑人湮滅證據、通知共犯或自殺滅證,檢警不應讓嫌疑人有拖延的時間。林智群表示,雙方竟僵持了40分鐘,王炳忠還有時間開直播,林智群批「這根本就是犯規!沒有強力執法!」
第2點,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項本文,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或扣押時在場,林智群解釋,意思是指「偵查中搜索,律師是沒有在場權的!」但王炳忠卻堅持要等律師到場才開門,林智群認為這是於法無據,檢警可以不理會。
▲王炳忠拒絕開門,還在臉書開直播。(合成圖/翻攝自王炳忠臉書)
另外他也補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4條第2項,「執行扣押或搜索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前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他表示,若檢警用這一條禁止律師進去現場,也不是不行。
第3點,至於檢警是否要等到律師來才能進行拘提,林智群說,嫌疑人「被逮後」可以請律師到場,並反問「你有看過通緝犯被逮捕前說,一二三木頭人!我要等律師到場,警察才可以逮捕我的嗎?」因此,林智群認為,王炳忠主張要等律師來才開門的行為,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林智群總結,他指出檢警拘提搜索王炳忠在程序上是站得住腳的,反而讓王炳忠有時間等律師來是有問題的,最後林智群表示,「今天整個搜索及拘提程序的進行,與其說是警總再現,不如說是過度禮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