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年前九合一大選前夕,資深媒體人吳子嘉提出指控,指稱前總統馬英九競選團隊收受頂新集團超過10億政治現金,去年底一審判馬英九勝訴,吳子嘉需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並且賠償馬英九18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1)日仍判吳需賠償180萬元,但只需在《蘋果》、《自由》、《美麗島電子報》3媒體的電子報道歉1天。可上訴。
▲資深媒體人吳子嘉因爆料,被高院判賠180萬元,還要在電子報道歉。(圖/資料照)
《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10月15日在臉書上爆料,指稱馬英九團隊在競選總統期間,曾經「收了頂新魏家逾十億的政治獻金」,且「一次出手就是逾十億的政治獻金」,引發馬英九不滿,提出民事告訴。
▲吳子嘉爆料前總統馬英九的團隊收受政治獻金挨告。(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