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在台灣常聽聞歌手舉辦演唱會,因為超時問題被開罰,以台北小巨蛋為例,超過11點就算超時,包括蘇打綠、五月天、張惠妹等歌手都曾因此吃上罰單。不過大陸卻與台灣大不同,若演唱會提早收工竟也會被罰?歌手梁詠琪去年在北京舉辦演唱會時,就被大陸政府以「沒事先清楚公佈會唱幾首歌」為由,衰遭罰了人民幣5萬元(約台幣22萬6千元)。
▲阿妹、五月天、蘇打綠都曾因演唱會超時被罰。(合成圖/資料照)
梁詠琪去年8月初在北京五棵松體育館舉辦演唱會,卻因為在開唱前沒有清楚列出「演出最低曲目數量」及「演出最短時間」,慘遭北京政府罰了約22.6萬台幣,據悉梁詠琪已不是第一位因未符合演唱會「低消」吃罰的歌手,當初大陸男歌手趙雷也曾因公開表示會唱40首,最後卻僅唱了27首就結束演唱會,同樣也被罰款。
▲梁詠琪因不符合演唱會「低消」遭北京政府開罰。(圖/資料照)
該政策在網路上引起熱議,有人認為2小時要唱到40首歌有難度,這罰款對歌手來講不公平,但也有網友持相反意見,表示花錢去聽演唱會,歌手卻沒有「唱好唱滿」,確實會感到有些不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