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0歲初頭的女子指控,公司老闆4年前自稱有通靈能力,將她帶回陽明山別墅擲筊,然後說她是老闆的前世妻子,必須發生性關係才能消災解厄,2人嘿咻後,女子控告老闆涉利用詐術性侵。由於檢方認為,女子無法證明老闆脅迫她,予以不起訴,女子不服聲請交付法院審判,結果又遭駁回,因此她到處說老闆強暴她,結果被控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19)日將她起訴。
▲擲茭。(圖/資料照片)
《蘋果日報》報導,檢方調查,2014年間,女子到台北市某貿易公司擔任業務員,因工作認真而受到公司70多歲的負責人林男賞識。女子表示,很快的,老闆給她私人電話,而當時自己家中有些問題,老闆又自稱有通靈能力,可以幫她,所以就跟著老闆去陽明山別墅。
女子指控,老闆當時擲茭後告訴她,說她會嫁不出去,只能跟老闆在一起,2人會一起生3個小孩,又指她得罪神明,必須燒金紙,要一起擲茭,如果不和老闆發生性關係,3個月會生病,6個月會生大病,且會很快死掉,她信以為真,以為自己真是他前世妻子,就和老闆嘿咻,事後老闆又帶她到摩鐵,恫嚇說他很有權勢、認識很多警察,利用權勢逼迫她發生多次性關係。
林男雖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但堅稱沒有違背女子意願,也沒說2人是前世夫妻。檢方調查,發現2人在發生關係後,女子曾多次傳LINE給林男「我沒有辦法沒有你,每天都很想你」、「投下去如果分手,我可能難過到死掉,不想再次經歷分手」等訊息,認為沒事證可以證明林男違背女子意願,予以不起訴,女子提起再議遭駁後,又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也被駁回。
女子認為受了委曲,開始自立救濟,瘋狂的傳訊息給林男的親友、廠商,說「他性侵我」,還到公司隨機撥打分機,接通就說林男強姦她,甚至跑到林男家大吵大鬧,林男受不了反控女子涉犯妨害名譽。檢方認為,當初的性侵案已不起訴確定,法院也駁回她交付審判的聲請,但女子卻仍四處說林男性侵她,已涉犯妨害名譽罪嫌,因此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