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根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建議,將現行憲法中中國國家主席和副主席「連任不得超過2屆」的條文刪除。中國國家主席按照現行1982年版的憲法明文規定,國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是5年,不得連任超過2屆。1954年版的憲法則是規定任期為4年。中國曾在1975年取消國家主席的職位,直到1982年修憲才重新設置這個職務。刪除這項條例,意味著國家主席很可能成為終身制。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可不斷連任。▲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