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凱中、林育鋒/台北報導
年僅12歲的小女童遭性侵殺害,狠心兇嫌蔡榮樹居然能躲21年,犯案後他從台北搬到高雄,晚上才出來在旗津夜市擺碰碰車,以為離開案發地,神不知鬼不覺,但他在高雄又性侵另一名女子,蔡榮樹被捕,員警採集DNA,居然和當年小女童身上採集到的吻合,抓一人破兩案,蔡榮樹才坦承認罪,但逃過死刑,最後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殘忍性侵殺害女童,蔡榮樹逃了21年落網,會落網的原因居然 又是對女性伸出狼爪。1990年,蔡榮樹在一間國小性侵殺害12歲女童,躲到高雄旗津
晝伏夜出,晚上在夜市擺碰碰車攤,離開案發地以為心安,直到2011年又再高雄性侵一名年輕女子,被警方捉到採驗DNA,這一抓,連破兩起性侵案。
當年女童被性侵殺害,檢警就採集女童身上殘留的DNA,因為有建檔,終於等到蔡榮樹也揪出他的犯行,蔡榮樹坦率坦承是他做的,也早過了20年追溯期,但老天有眼,兇嫌失算,偵辦的那兩年不包括在追溯期內。
律師胡原龍:「如果中間有檢察官警察發動偵查,這個時候要扣掉,這個期間就不能計算,如果通緝期間這也不能計算,法院審理期間也不能計算。」
蔡榮樹更扯的是,一人犯案還拖哥哥下水,兄弟上銬上囚車,在庭上蔡榮樹瞎扯兄弟一起性侵女童,哥哥也因為心臟病測謊沒過,但確定的是,女童身上採集到的嫌犯DNA只有蔡榮樹一人,才還哥哥清白,原來兄弟間有金錢糾紛,成了蔡榮樹報復的目標。
最後兄弟檔一人判生,一人無期徒刑,躲再久還是得為自己做過的事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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