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因歌曲《癡情玫瑰花》走紅的團體「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前年才與緋聞女友「蛇姬」林采緹因「呼麻」鬧出風波,如今再因經紀糾紛挨告!胡睿兒與楊琳組成的「Under Lover」在簽約東聲唱片後,被認定違約,遭求償2千萬元。為了釐清責任歸屬,台北地院今再度開庭,並傳喚團體經紀人陳佩莉作證,陳佩莉表示團體經營的YouTube頻道是簽約前的事,因此收益該歸團體,但東聲律師強調,簽約前就已約定「頻道收入歸東聲」。
▲Under Lover遭求償2千萬元。(圖/翻攝自UNDER LOVER Facebook)
Under Lover與「東聲唱片」、「混血兒娛樂工作室」於2015年10月下旬簽約,而東聲唱片將「啾啾啾」、「一見鍾情」等歌曲授權給他人使用,Under Lover不滿沒收到應有報酬,主動寄存證信函要求解約,但東聲唱片否認此事,認為是胡睿兒與楊琳想終止合約,因此提告違約金2千萬元。
今日再度開庭,團體經紀人陳佩莉表示,「混血兒娛樂工作室」是協助三方簽約,而當初已經談好網路平台收益條件,其中Under Lover的「YouTube」頻道因簽約前已獨立經營6年,因此不列入合約、不與東聲分享收益,當時東聲也答應此條件。
問及三方是如何分配獲利?陳佩莉表示應該是「50、50分」,Under Lover與混血兒娛樂工作室對分其中50%,東聲則是另外50%。但法官質疑,此次的分配比例與上次說的「60、40」明顯不同,要求她想清楚再說,陳佩莉則趕緊解釋:「時日長久,確實不會記得那麼清楚。」(整理:實習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