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一名林姓男工程師去年到酒店消費,認識店內的一名小姐,清晨對方下班時,林男騎機車陪也騎機車的女子回家,途中林男要求對方陪聊,不料卻遭到女方拒絕,林竟坐上女方的機車後座,並伸手狂摸胸、臀及大腿內側,造成對方嚇的摔倒受傷,女方憤而報警處理。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這名工程師10個月徒刑。
▲男工程師襲胸遭判刑。(圖/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去年1月29日清晨5點多,林男與該名酒店妹約在南市中西區一家早餐店吃早餐,早晨6點許,女方用餐後要騎機車回家,林男也騎機車跟在其車子後面,之後林男開口要求對方陪他聊天,但被女方拒絕,林竟然跳上芳對方的機車後座,從後方環抱女方,不顧其掙扎反抗、強行伸手撫摸胸部、臀部與大腿內側等隱私部位。
女方為了反抗,一時重心不穩摔倒在地,遭到林男拉扯、拖行,導致身上四肢與臀部多處受傷。林男應訊時,否認對女方有強制猥褻的犯行,辯稱當時央求對方再聊幾分鐘,她不答應就生氣了,且對方是在蹲下找包包時跌倒。一審法官調查女方與其他證人供詞等事證,認定林男確對女方有暴力、強制猥褻犯行,且犯後不知反省、還指女方控告動機可議,不予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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