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比世雜誌文章指台灣薪資和墨西哥一樣低,主計總處表示,因兩者比較基礎不一致,報導混淆視聽,若用IMF的資料來算,經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折算後,台灣月薪是墨西哥的2.1倍。
▲示意圖/資料照
據富比世雜誌(Forbes)網站19日「為何台灣的薪資和墨西哥一樣低」文章指出,台灣被國際貨幣基金(IMF)列為進步經濟體,但去年台灣人的平均月薪為1288美元(約新台幣3萬7573元),跟墨西哥平均月薪1276美元相仿。
主計總處今(22)日舉行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記者會,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針對文章所引用數據特別說明,報導是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統計,墨西哥的薪資來源,經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PPP)折算後,墨西哥平均月薪為1276美元。
而報導中台灣的資料則是用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106年5月全時受僱者主要工作經常性收入,依當時匯率換算為1288美元,來得出「台灣低薪水準和墨西哥差不多」的結論。
潘寧馨說,報導中,OECD薪資統計是從各會員國國民所得帳(National Accounts)有關薪資部分推算而得,薪資內涵包含經常性薪資、加班費及非經常性獎金、紅利等。
不過,台灣的資料則是從主計總處的人力運用調查統計中全時受僱者主要工作經常性收入,則不包含非經常性獎金、紅利等,很明顯的,二者薪資統計範圍及定義都不同。
潘寧馨指出,因為各國物價水準不同,各國薪資需經過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折算才能比較。OECD在國際比較時,並非採用市場匯率折算為美元,而是以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加以折換。但台灣並非OECD會員國,所以OECD沒有台灣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資料可進行比較。
對富比世引用的數據,潘寧馨說,文章內容中兩者的薪資的比較基礎並不一致,報導內容混淆視聽,文章內容相當偏頗。
潘寧馨表示,關於兩者薪資比較,主計總處以台灣和墨西哥在國際貨幣基金(IMF)都有的相關數據下,在利用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來換算。
比較結果顯示,我國105年平均每月總薪資為新台幣4萬8790元,以我國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15.11,折算後為3228美元,墨西哥以民間消費PPP折算後1508美元,台灣平均每月總薪資是墨西哥的2.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