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名患有中度智能障害的妙齡女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40歲的大叔,兩人相約碰面,大叔竟然把女子帶回住處,強迫她「口愛」,完事後,帶女子到電信公司拿她證件申辦門號,在路上直接將女子丟包,原本女子家人不抱希望抓到這名惡狼,但幸好,一年後,電信公司寄來1.4萬元欠費帳單,女子的父親查詢惡狼所留地址及電話,才找到該名男子,並提起告訴,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王男3年4月徒刑。
▲惡狼逼智能障礙女口愛⋯一年後「手機催繳帳單」揭發他淫行。(示意圖/翻攝flickr)
判決指出,事發在2015年1月間,被害女子的爸爸發現女兒失踪,趕緊報警協尋,3天後找到女兒,雖然女兒患有中度智能障礙,但她當時明確表達被逼「口愛」,而且向爸爸說,過程自己有說「不要」、「不喜歡」、「噁心」、「想吐」,但被害女子因為無法明確說出惡狼的姓名以及住處,導致全案懸宕了一年。直到信箱出現這封信,整起案件出現曙光。
原來,當時該名惡狼申辦門號是使用被害女子證件,電信公司寄來1萬4千多元手機帳單,被害女子爸爸查詢手機登記地址及電話,才得知惡狼真實身分,憤而提告。嫌犯到案後雖然否認強迫口交,是兩情相悅,但法官認為,嫌犯與被害女子相處過,應該發現她和正常人不太一樣,卻逼她口交,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這名惡狼3年4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