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蔡姓男子對薪資有意見,加上被公司拖欠加班費,因此時常跟鄭姓老闆發生爭執,最後憤而離職;去年3月,蔡男直接在臉書公開PO文,以「龜兒子」、「烏龜」、「恥辱」、「名聲已夠黑」、「傷天害理」等字眼數落鄭姓前老閭,鄭因此控告蔡男涉嫌誹謗罪。基隆地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蔡男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5000元。可上訴。
法官認為,蔡男這些文字均含有輕蔑對方身分,充滿侮辱之意,與兩者之間勞資糾紛無關,且其行為已造成鄭男社會地位、人格評價等尊嚴受貶抑。
▲▼蔡男在臉書上用「龜兒子、恥辱、名聲已夠黑」等字眼辱罵前老闆,遭基隆地院判處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