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郭姓男子,5年前旅居大陸期間,竟與當地何姓女子交往,隔年3月還產下1名私生子,高姓妻子發現後鬧離婚,去年更控告郭男並求償150萬元,法官認為,郭男的確有出軌,但事情發生在3年多前,已超過2年的求償時效,因此判高女敗訴。
高女指控,她與郭男在7年前結婚,但4年前突然接獲衛生所電話,並告知幼兒預防接種疫苗事宜,她直覺有異逼問丈夫,對方才坦承通姦生子,她也提供與郭男之間的對話紀錄,內容提及「你私生子以為全世界都不知道,以為有媽祖同意罩你,你就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喔!」、「我質疑你把兒子以前穿過的衣服拿去給弟弟穿,請還我!」等字句,台北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去年7月依妨害家庭罪判郭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高女仍不願放過老公,去年再度提出告訴,她認為精神上遭受極大痛苦,需要定期回到醫院回診,加上郭男惱羞成怒向她濫訴,她為此經常請假出庭,嚴重影響到工作,然而雙方已在2015年1月離婚,如今她必須獨力扶養兒子,生活壓力備感沉重,全是因為郭男出軌所致,她決定求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
郭男則辯稱,2013到2014年間,他與陸籍何女交往並產下私生子,高女直到2017年才提告求償,明顯違反《民法》第197條規定,求償訴訟已超過時效,應予駁回;法官認為,郭男出軌生子其實是2014年3月的事,高女並無證據證明,郭男之後還有通姦行為,高女在2016年6月提出的民事求償告訴,確實已經超過請求損害賠償的2年時效,因此判高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郭男在大陸包二奶還生子,遭妻子求償15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