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就讀大學的女子小美(化名),因求學關係借住在姑婆家,未料姑婆的柯姓同居人,竟趁姑婆凌晨外出工作,闖進小美房間,撫摸她胸部與下體多次,小美告訴姑婆後,柯男還持刀恐嚇要殺了她,小美忍無可忍錄音蒐證向警方報案。柯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她沒穿內褲誘惑我」,新北地院今依乘機猥褻、恐嚇等罪,判柯男徒刑2年4月,其中4月得易科罰金。
▲女大生借住在姑婆家,竟遭姑婆同居人猥褻多次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前年7月,小美因父母離異加上求學關係,借住姑婆家,前年10月至12月間,60歲的柯男待小美的姑婆清晨出門到早餐店工作後,就溜入小美的房間,撫摸熟睡小美的胸部、下體,她嚇得驚醒反抗,柯男才離開。
前年12月,小美為了證明被柯男猥褻,在房內往門外偷偷錄音,質問柯男:「你要不要承認有摸我胸部」、「你一天到晚要不要做愛」等語,柯男承認並不斷要求小美開門,最後因小美無法忍受再遭柯男伸出狼爪,將此事告訴姑婆,柯男氣得恫嚇「我要拿刀殺死妳」,並將刀子插在小美床頭櫃,小美嚇得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柯男辯稱,小美常躺在他旁邊看電視,洗完澡也只穿內褲出來,「夏天她常全身赤裸在家,這樣我隨時都可以摸,沒必要跑到她房間」,「是她沒穿內褲誘惑我」;法官認為,小美因擔心揭露此事,姑婆會沒人照顧,加上也無經濟能力搬出去住,才選擇隱忍4個月,加上小美與柯男案發前並無仇恨,無誣陷被告的可能,依錄音內容及小美曾臉書私訊男友及學姊的對話,認定柯男乘機猥褻小美31次、強制猥褻2次,判柯男徒刑2年4月,其中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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