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中華男足24歲門將潘文傑日前欲申請「補充兵」,但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卻表示,潘雖曾參與國際賽事,但並不具備「與國外職業球隊所簽之職業合約」,因此不具服補充兵役資格,潘無奈轉而申請服體育替代役。不過,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許智傑今(18)為其抱屈,指出根據中央法規,潘參加過2015年光州世大運,早已符合補充兵之資格,足協片面曲解法規,對我國體育實力「根本是扯後腿」。
相對「替代役」服役期間僅能代表國家隊出賽,且至少須代訓2年,入選「補充役」的球員僅需接受12天的軍事訓練,雖必須接受5年列管,但取得奧運前三名、亞運第一名的成績,可申請提前解除列管,且列管過程中仍能效力原簽約之國內、外職業球隊,如旅美投手王建民。
▲足協規定選手申請補充兵,必須同時具備職業選手資格。(圖/截取足協官網)
潘文傑目前效力於北師大足球隊,未來服替代役後,憂心將影響足球生涯規劃與未來發展空間。許智傑表示,2015年修正《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只要通過世界資格賽等於國家重要栽培人選,就能申請補充兵役,延續職業生涯。清楚規定,足協卻認為國際賽資格與國外職業合約必須「同時具備」才能申請補充役,「足協是笨還是故意,漏掉這麼重要規定,是否意圖用此方式控制選手?」
劉世芳列舉多位曾經參加國際賽事卻服替代役之足球選手,並出示近年各單項協會選手申請補充役之統計,足協是最少的單位,劉痛批,只要是國手,雖非職業選手,都能申請補充役,但由於足協片面曲解法規、設定更高門檻,反而阻擾選手權益,要求體育署必須介入處理。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劉世芳控訴足協私設門檻扯運動發展後腿。(圖/李英婷攝)
對此,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副組長藍坤田表示,也許是單項協會對兵役規定不熟悉,也曾接獲該陳報狀況,因此體育署官網皆有公布相關規定,若役男有任何權利、義務之疑問,皆可直接詢問體育署,「因為協會確實會有不了解之情況。」此話一出,許智傑批,不能因協會誤解就影響選手權益,要求體育署著手討論「亡羊補牢」之道,藍未正面表示,僅強調,依規定役別確定後就不能轉役,必須再與內政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