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剛離婚不久的陳姓男子3月與自行車友聚會上喝了點小酒,一名駕車前往的女車友見狀後,好心載陳男回家,還幫忙將自行車架上座車頂,不料坐在副駕駛座的陳男竟藉酒壯膽,趁女車友無法反抗情況下,將其頭轉向自己並強吻,女車友認為遭到侮辱,報警處理。
▲酒醉男將女車友臉轉向自己強吻。(示意圖/pixabay)
事發於去年3月12日,陳男與自行車友聚會,席間喝了點小酒,其中一名51歲女車友當時才第一次與陳男碰面,認為他酒後騎車太危險,因此主動開口說要載送陳男返家,不料當車輛行經至台中市文心路、台灣大道時,陳男突然將女車友臉轉向自己,接著強吻其嘴唇。
陳男酒醒後感到相當懊悔,在法院上和女車友達成和解,法官審酌陳男才剛離職沒多久,平時在工業區上班,育有2名未成年小孩,經此事後應有所警惕,台中地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緩刑4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