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曾姓軍人因欠債付不出女兒學費,去年12月持刀搶劫服飾店1萬5300元現金後逃逸,遭逮捕後被裁定羈押,事後後悔不已,曾4度聲請交保均被駁回,被依強盜罪判處7年2個月。
▲桃園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檢方調查,曾男當日凌晨2時持45公分長已開鋒武士刀闖入服飾店,對著蕭姓女店員叫囂後,成功得手1萬5000元現金。曾男遭到逮捕後坦承犯行,「欠太多錢,繳不出女兒學費才動手行搶」,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歸還1萬4000元給被害人,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2個月。
曾男犯後被起訴、判刑前一直在押,曾4度以「要多陪家人」、「怕老婆輕生」、「入獄前想跟母親懺悔」聲請交保,並表示想在入獄前盡丈夫與爸爸的責任,彌補對妻兒的虧欠,不過法院考量上訴期間可能逃逸,因此駁回交保聲請,一審判刑後仍裁定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