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7)日初審通過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正草案,未來各地檢署起訴書,將於第一審判決書公開後,才公開起訴書。
▲立院初審通過,起訴書需一審判決後才公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正草案。
目前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在起訴時,就會將起訴書公開。司法院考量無罪推定原則,及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認為起訴書公開的時間點應限於第一審判決之後。
因此,司法院提出修正草案,增訂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應於第一審判決後公開起訴書,並準用法院公開裁判書的規定。
不過,在委員會討論時,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人提出修正動議,建議公開起訴書的時間點,應該改為「第一審判決書公開後公開起訴書」,獲得委員會的修正通過。全案完成初審,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再經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