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判決無罪,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5)日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一審判馬無罪,形同認證總統有權將手伸入司法個案,所幸二審及時糾正「錯誤」。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撤銷原判決,改判刑4月。(圖/中央社)
黃帝穎在臉書上發文指出,依台灣高等法院103矚上易字第1號刑事判決,「清楚勾勒馬與黃世銘共犯洩密,黃世銘有罪確定,司法沒有遇到馬英九就轉彎,人民才可能信任司法。」
身為本案告發人,黃帝穎直言,「欣見高院法官依法獨立審判,維護民主憲政。」並且表示,若馬英九上訴到最高法院,司法應確實追究教唆犯罪者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