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徐姓女子跟楊姓同事交往多年,去年突然遭控楊妻指控為小三,表示她明知楊男已婚還有小孩,還介入兩人婚姻,因此要求賠償50萬元,但新北地院認定是楊男長期欺騙徐女自己單身,因此判徐女無須賠償楊妻確定。
▲示意圖。(圖/pixabay)
楊妻表示,她和楊男於2015年11月2日結婚後生下一子,但婚後丈夫時常和她吵架、不知去向,某日意外從丈夫雲端硬碟發現他外遇公司徐姓女同事,甚至還帶回家做愛,並拍攝裸照。
另外楊妻還指控2016年6月丈夫前往新北金山的飯店員工受訓時,徐女曾跑到丈夫房間、廁所性愛,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並說徐女在她生產時已知楊男請陪產假,還曾向楊男表明知道自己只是「備胎」,且楊男事後還請同事吃彌月蛋糕、油飯,認為徐女顯然知情自己是第三者,卻介入他人家庭,因此要求徐女賠償50萬元。
徐女則否認,表示2015年6因公司受訓才認識楊男,9月起楊男開始熱烈追求她並拍下身分證證明單身,於是兩人開始交往。期間因聯絡不上楊男,曾懷疑他劈腿,殊不知楊男請假去結婚、隔天還陪妻子生產,而他僅透過訊息表示「請假去看前女友及小孩」,直到隔年收到匿名黑函,才知楊男已有家庭,曾為此表示想要自殺,但否認與楊男嘿咻。
新北地院考量楊男挨告通姦時,聲稱2015年10月起就沒和徐女嘿咻,不過兩人仍一同出遊及寄送生日賀卡交往親密。法官從兩人訊息可見,2016年9月楊男曾傳「她(楊妻)知道妳從頭到尾都不知情」、「我騙了你,我只騙你說我有女朋友,隱瞞結婚的事情」,認為徐女並不知情楊男已婚,因此判徐女免賠楊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