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1名簡姓工程師和江姓人妻搞外遇,遭人妻吳姓丈夫報警抓姦,簽下和解書後賠償對方60萬,沒想到他忘不了人妻又多次發生關係,還慫恿人妻「願不願意換個組合?」台北地院判工程師賠償人妻丈夫60萬,雙方上訴後,被高等法院再判賠償100萬。
▲簡姓工程師和人妻婚外情遭判160萬。(圖/Pixabay)
根據《聯合報》報導,2015年1月起工程師每週和人妻上床1到2次,直到同年7月2日晚間被人妻丈夫在摩鐵抓姦在床。當時工程師曾簽下和解書,保證會換工作並和人妻斷了聯繫,如有違反須賠償「違約金300萬」沒想到工程師又和人妻通姦,被求償190萬。
工程師雖一度找藉口辯解,但人妻認了雙方通姦,並證稱工程師說他已和妻子分開,還問她「願不願意跟你老公離婚,換個組合?」高等法院認為簡姓工程師不知悔改、數度和人妻做出親密行為,已侵犯人妻丈夫配偶權,判決簡姓工師需賠償對方吳姓丈夫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