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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治療腫瘤!女兒遭師父性侵1年 夫婦傻信:以為是福份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太昊殿創辦人、嘉邑行善團創團長黃塗德平原本是信徒口中的大善人,不但買米濟貧,還四處捐錢造橋鋪路,但雲林太昊殿一對信徒夫妻的女兒,卻被師父以「傳功治療腫瘤」為由,騙到鐵皮屋內性侵,且性侵時間長達1年多,讓得知後的父母相當痛心,在太昊殿外狂按喇叭要求黃塗德出來面對。

雲林一對夫妻是黃塗德的忠實信徒,他們在2014年某日突然被黃塗德找來,警告他們正在念國中的女兒體內藏有腫瘤,只有快快接受他傳功,才能保命,「我們原本以為這是很光榮、上輩子修來的福份...」沒想到女兒坐上師父的家長賓士後,竟被載到鐵皮屋內性侵洩慾。

被害的國中少女在偵訊時表示,已被黃塗德性侵長達1年多,不敢求就是因為團體中每個人都崇拜、信任他,連父母都深信不疑。她一開始傻傻相信他透過生殖器治病,但後來師父竟要求塗抹嬰兒油,強上她,讓她身心受到極大痛苦。

黃塗德神隱 廟會只見照片當替身

▲黃塗德擁有眾多信徒,卻在促擁下開始覬覦周遭美色。

事後她才得知受害的不只她一人,包括一名在太昊殿工作的女大生,被粗暴硬上後鮮血直流,師父竟稱「血是從妳身上排出來的毒,多幾次就不會痛,身體會變好喔!」兩人再也忍無可忍,聯手錄音蒐證,串聯受害家屬一起控告黃塗德性侵。

法院一審,黃塗德一口否認性侵,指稱是信徒挾怨報復,但檢察官發現黃塗德慣用「忠誠測驗」測試信徒服從程度,專挑懵懂無知的女信徒脫衣、脫褲,檢察官認定他涉嫌重大,依妨害性自主81次,一罪一罰共判處346年,應執行法定最高刑度30年有期徒刑。

但黃塗德不服,二審法官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法則,重新檢閱後,認定他只有性侵14次,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合計改判74年6月,合併執行10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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