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懷孕前真的要好好想清楚,孩子是一輩子的責任!桃園一名黃姓婦人3年前11月,在平鎮區一處醫院產下女嬰後,竟然收拾細軟把女嬰丟在醫院自己偷跑,警方事後依遺棄罪將黃姓婦人送辦,桃園地方法院判處婦人7個月有期徒刑。
▲才出生一天就被拋棄⋯狠母:沒錢養她。(圖/翻攝自Pixabay)
36歲的黃姓婦人,3年前懷孕,到了年底,有了產兆,她連忙請友人幫他叫救護車送往醫院,生產過程中,母女均安,女嬰被送回嬰兒室,黃婦獨自在病房內,沒想到婦人隔天清晨,收拾細軟離開醫院,把親生骨肉獨留在醫院內,醫院人員巡房時發現婦人離開醫院,第一件事情先確認女嬰沒有被抱走,接著報警,警方也沒找到婦人,依照法令將她依遺棄罪函送法辦,而女嬰則轉交給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接手安置。
案件移送到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屢傳黃姓婦人,她都沒到案說明。最後被發布通緝,警方順利查獲黃姓婦人,而黃姓婦人卻供稱,自己因為沒有經濟能力,根本無法養活女嬰,才會從醫院逃跑,丟棄女兒。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黃姓婦人身為人母卻不盡責,狠心遺棄出生不滿1天的女兒,已觸犯遺棄罪嫌,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還能上訴。